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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应用抗菌药物这把双刃剑?
发布时间:2017-9-18 09:08:05    点击:2132次    [关闭本页]

抗菌药物在治疗感染性疾病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抗菌药物的不合理使用也带来了很多危害,特别是针对儿童、妊娠期妇女、哺乳期妇女等特殊人群更应该合理使用水平。

儿童用药有哪些注意事项

儿童易患感染性疾病,且多为急性感染,病情变化快,故抗感染药物较常使用。应根据不同病种、病情轻重、年龄大小等选择用药。认为应用抗菌药物可以预防继发细菌感染的看法并无根据。滥用抗菌药物,可因各种不良反应给患儿造成不良后果。因此,儿童用抗菌药物必须慎重考虑适应症和不良反应。开始时根据患儿临床症状、体征及有关的实验室检查结果进行经验用药,待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结果出来后,有针对性地选用。通常以应用一种抗菌药为宜,但如感染严重亦可联合用药。

抗菌药物在妊娠期妇女中的应用

抗菌药物对胎儿的影响有些毒性较大的抗菌药物可通过胎盘进入胎儿循环,使胎儿成为间接的药物受害者。所以,妊娠期合理选用抗菌药物是关系到胎儿安全和健康的重要问题。现将抗菌药物对胎儿的影响分为以下几类。

1)绝对禁忌的抗菌药物妊娠期间禁用四环素类抗生素,因四环素类可使骨骼发育延迟,以及正在形成的乳齿黄染,牙釉质发育不全和乳牙形成异常。磺胺类药物禁用于妊娠后期,磺胺类可使新生儿出现黄疸和核黄疸。妊娠早期不可应用甲氧苄氨嘧啶和乙胺嘧啶,因可抑制叶酸代谢,并可有致畸可能。在妊娠期,尤其在近分娩时禁用氯霉素,因氯霉素可引起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更严重的是可引起早产儿、新生儿“灰婴综合征”。妊娠期间禁用灰黄霉,因妊娠期间服用可致畸胎或流产。

2)有相对危险的抗菌药物此类主要指对胎儿有一定影响,应避免在妊娠期应用。属此类药物者有氨基糖苷类,包括庆大霉素、卡那霉素、链霉素、妥布霉素、丁胺卡那霉素、新霉素。庆大霉素易对胎儿造成肾耳损害,因此在孕妇已有肾功能损害者该类药物列为禁用。此外氨基糖苷类抗生索还有神经肌肉的阻滞作用,孕妇临产期应用可引起新生儿出生后发生呼吸窘迫症的可能。甲硝唑和5-氟脲嘧啶动物试验有致突变、致癌、致畸作用。喹诺酮类药物如氟哌酸、环丙沙星、氧氟沙星等作用于DNA旋转酶,同时某些品种可致动物软骨损害。呋喃坦啶、呋喃唑酮在妊娠后期(79个月)应用,可使红细胞中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和谷胱苷肽还原酶的新生儿发生溶血性贫血。异烟肼易通过胎盘屏障,引起中枢神经系统损害,故应避免应用,如有指征应用异烟肼时需加用维生素B6;利福平有细胞毒性,在妊娠3个月内应用可致畸胎。多黏菌素类具有神经毒性和肾毒性。妊娠期口服无味红霉素约10%的孕妇可引起血清转氨酶升高和胆汁淤积性肝炎而对胎儿造成损害。

3)妊娠期可以使用的抗菌药物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大环内酯类不包括无味红霉素)和林可霉素类及磷霉素等不易透过胎盘,亦无明显毒性和致畸作用,妊娠期必须使用时可以应用。

抗菌药物在哺乳期妇女中的应用

大多数抗菌药物可通过主动或被动机制分泌至乳汁中,使乳儿无意中成为间接的用药者或受害者。因此,乳妇用药时必须注意可能进入乳汁中的药物对乳儿的影响。

临床常用的经乳汁排泄且能对乳儿产生损害的抗菌药物有“四环素”,乳儿摄入量可造成乳齿损害。乳汁中的磺胺药可导致核黄疸产生。如婴儿体内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时,对乳汁中的磺胺类药、氯霉素、呋喃类等异常敏感,可引起溶血性贫血。甲硝唑、喹诺酮类乳汁含量有骨发育不全可能。红霉素静脉滴注时乳药浓度较母血浓度高45倍。链霉素、卡那霉素特别在乳妇肾功能损害时可引起乳儿肾损害,为确保婴儿健康,乳妇应避免应用上述抗菌药物,如病情需要必须使用时,应停止哺乳。

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报导妇应用对婴儿比较安全,故可以应用,但应注意过敏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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